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651714号集体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用地面积为3977.7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指标:
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限高50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中山市信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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