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2亩!漳州市区这些地方要征地!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芗征预公告〔2025〕1号
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发布漳州市芗城区纵四线以南、漳华路以西地块(金埔片区)绿地建设项目;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地块东侧绿地项目;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地块东侧绿地项目;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以北、金凤路以东地块东侧绿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1.拟征地面积:漳州市芗城区纵四线以南、漳华路以西地块(金埔片区)绿地建设项目1.654公顷;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公顷;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公顷;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以北、金凤路以东地块东侧绿地项目0.4914公顷。
2.征地范围:漳州市芗城区纵四线以南、漳华路以西地块(金埔片区)绿地涉及石亭街道埔尾社区。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地块东侧绿地;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地块东侧绿地均涉及石亭街道秋坑社区。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以北、金凤路以东地块东侧绿地涉及天宝镇埔里村、石亭街道南山村,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石亭街道埔尾社区、秋坑社区、南山村、天宝镇埔里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市芗城区纵四线以南、漳华路以西地块(金埔片区)绿地建设项目;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地块东侧绿地项目;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地块东侧绿地项目;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以北、金凤路以东地块东侧绿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拟于2025年3月9日开始由石亭街道办事处、天宝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单位为石亭街道办事处、天宝镇人民政府组织,由石亭街道办事处、天宝镇人民政府组织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
附件 1、漳州市芗城区纵四线以南、漳华路以西地块(金埔片区)绿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图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