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营南靖县种苗场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湖滨综合体万嘉豪酒店东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用地的请示》(靖政综〔2018〕13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收回国营南靖县种苗场位于南靖县山城种苗场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30562公顷〔土地证号:靖国用(93)第00236号~靖国用(93)第00255号等20本〕,作为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南靖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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