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村一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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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一村一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2〕5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
2.补助对象:在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开展项目建设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3.补助内容:支持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手工业等乡村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设备设施购置、田间地头仓储冷链物流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展休闲农业和品牌宣传推介等。
5.申报程序:各设区市组织各村提出申请,经设区市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列入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名单。省厅依据年度衔接资金总额,并综合考虑各地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确定支持对象。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9号)。
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N2179)。
(一)评审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拟支持“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评审
(二)评审时间:2024年12月9日。
(三)评审专家组成员:侯有明(福建农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教授)、林忠宁(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态研究所副研究员)、宋铁英(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
(五)评审内容:对各地推荐上报2025年拟建设的23个候选“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方案进行评审,重点从主导产业发展情况、项目支撑情况、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当地政府政策支持力度等4个方面进行评审赋分(满分50分),取3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作为蕞终得分,形成梯次顺序的评审意见。
(六)评审结果:按蕞终得分(满分50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下(分数相同的按行政区划排序):
候选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宁县溪源乡都团村47.33分、上杭县蛟洋镇陈坊村46.33分、云霄县火田镇水头村45.67分、顺昌县郑坊镇峰岭村45.67分、宁化县河龙乡永建村45.33分、长汀县铁长乡铁长村45分、政和县镇前镇湘源村44分、霞浦县柏洋乡后垅村43.33分、泰宁县大田乡料坊村43分、仙游县大济镇尾坂村42.67分、平和县崎岭乡彭溪村38分、清流县嵩溪镇余坊村37.33分、武平县中堡镇乌石村37.33分、松溪县茶平乡官路村37分、漳平市灵地乡灵地村37分、政和县外屯乡黄坑村36.67分、周宁县浦源镇紫云村36.67分、尤溪县西滨镇七里村36.33分、连城县赖源乡牛家村36.33分、浦城县盘亭乡均溪村36分、建瓯市迪口镇中田村35.67分、新罗区岩山镇莱山村35.67分、大田县建设镇建设村34.6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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