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漳常协议告字〔2025〕1号)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地块编号:常2025X01;
(3)宗地面积:0.0367公顷(0.55亩);
(4)土地用途:工矿用地—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
(5)土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
(6)规划容积率:1.2≤FAR≤3.0;
(7)规划建筑系数D:≥40%;
(8)绿地率:10%≤G≤20%;
(9)投资强度:≥270万元/亩;
(10)地均税收:≥20万元/亩;
二、拟协议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以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出让方案为准。
三、公示期限: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
四、申请要求:有意向用地者需在公示期内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童女士 吴女士联系电话)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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