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列屿镇山前一级渔港码头核电砂石拍卖出让公告
经云霄县人民政府批准,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云霄县列屿镇山前一级渔港码头核电砂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云霄县列屿镇山前一级渔港码头核电砂石堆放于云霄县列屿镇山前一级渔港码头项目区内,砂石数量37.35475万立方米。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出让起始价为1050万元,竞买保证金21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一)公告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止。
(二)领取资料和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止。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17时止。
(四)领取资料和报名地点:云霄县自然资源局4楼402(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
本次出让拍卖会定于2024年7月26日16时00分在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举行。
竞买人应以报名登记的法人单位账户名称用转账方式,向以下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到账后,持相应申请材料,在报名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终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出让的砂石数量委托第三方测量,所表述砂石数量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本次出让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一)本次出让的其他费用4.87万元,包括资产评估费2.17万元、拍卖服务费2.7万元由竞得人承担。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和其他费用。竞得人逾期未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的,取消竞得资格和竞买保证金。
(三)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抵扣出让款项。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四)砂石的装卸和运输等事宜由竞得人负责。装卸和运输工作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未能如期完成装卸和运输工作的,最长可申请延期2个月,延期的场地租金由竞得人与场地所有者自行协商解决。延期期满仍未完成装卸和运输工作的,剩余的砂石由县政府无偿收回另行处置。
(五)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给渔港项目区内道路造成的损坏由竞得人负责修复。
(六)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七)对本次出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云霄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八)云霄县自然资源局、漳州凯利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方先生
漳州凯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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