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南靖2023年头部批项目用地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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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恳请批准南靖县2023年头部批项目用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靖自然资〔2023〕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南靖县2023年头部批项目用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各地块的规划技术指标和控制要求详见附件。
二、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建设管理的依据,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技术指标和控制要求。
附件:南靖县2023年头部批项目用地地块控制性详细
规划各地块的规划技术指标和控制要求
南靖县2023年头部批项目用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各地块的规划技术指标和控制要求
一、南靖县嘉康路以东、江滨路以北用地布局论证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块位于山城镇。已经专家论证通过,原则同意该地块用地布局论证报告,用地布局为行政办公用地(A1)。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总用地面积约5328.44㎡(7.99亩),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50米;本地块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米,并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建筑风格、色彩、体量应与周边建筑及山水环境相协调。
二、南靖县丰田镇西洪路以西、翊川以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块位于丰田华侨农场丰田作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总用地面积约139693.33㎡(约209.54亩),0.9<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本地块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米,并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宜采用坡屋顶设计,建筑形态应与周边建筑及山水环境相协调。
地块位于丰田华侨农场丰田作区。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总用地面积约7130.09㎡(约10.70亩)。
地块位于丰田华侨农场丰田作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总用地面积约44599.35㎡(约66.90亩),0.9<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本地块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米,并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宜采用坡屋顶设计,建筑形态应与周边建筑及山水环境相协调。
三、南靖县龙山镇马山村马山大桥北侧、319 国道以西用地布局论证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块位于龙山镇马山村。已经专家论证通过,原则同意该地块用地布局论证报告,用地布局为二类工业用地(M2)。
该地块已取得土地证,因历史原因未编制控规,同意补编控规。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总用地面积约22642㎡(约33.96亩),1.2<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本地块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米,并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宜采用坡屋顶设计,建筑形态应与周边建筑及山水环境相协调。
四、南靖县高新园公园路以东、兰陵路以西地块用地调整论证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块位于靖城镇靖城村。已经专家论证通过,原则同意该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
该地块已取得土地证,因历史原因未编制控规,同意补编控规。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总用地面积15393㎡(约23.09亩),1.2<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m;本地块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米,并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建筑风格宜采用坡屋顶设计,建筑色彩、风格应与周边建筑及山水相协调。
五、南靖县高新园科技路以北、公园路以东、兰陵路以西地块用地调整论证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块位于靖城镇靖城村。已经专家论证通过,原则同意该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
该地块已取得土地证,因历史原因未编制控规,同意补编控规。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总用地面积25622㎡(约 38.433亩),1.0<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m;本地块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米,并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建筑风格宜采用坡屋顶设计,建筑色彩、风格应与周边建筑及山水相协调。
六、南靖县高新园石靖路以南、和表路以北、利达路以西地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块位于靖城镇靖城村。该地块已取得土地证,因历史原因未编制控规,同意补编控规。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总用地面积61207㎡(约91.81亩),1.0<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m;本地块内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米,并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建筑风格宜采用坡屋顶设计,建筑色彩、风格应与周边建筑及山水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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