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2022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ZZ0-00153
发文机关: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2316:39
生成日期:2022-09-19
发文字号:云政综〔2022〕182号
内容概述:同意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2022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2022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2022年历史遗留损毁
你镇《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实施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2022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方案的请示》(云东政〔2022〕48号)收悉,依据《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2022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云自然资综〔2022〕19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提交的《云霄县东厦镇船场村2022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该项目立项条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符合东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度)。
该项目总规模为33.96亩(其中采矿用地204地类33.91亩)。通过土地复垦204地类净可新增耕地33.55亩(全部为水田),项目区无需占用耕地安置,可产生增减挂钩指标23.49亩。
(一)拆除工程:浆砌建筑物拆除152.37立方米,土木建筑物拆除1087.67立方米,硬化地面挖除404.40立方米,烟囱拆除1座,地面废弃物清理及外运2146.84立方米。
(二)土地平整工程:土方平整4765.74立方米,田坎夯实364.06立方米,田埂修筑141.29立方米,保水层夯实6710.03立方米,客运耕作层4473.36立方米,杂草清除6792.03立方米,土地翻耕2.26公顷。
(三)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C20现浇混凝土排灌渠1条长92米,新建DN110PE引水管2条总长1022米,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检查井2座,新建放水阀井4座。
(四)田间道工程:新建生产路1条长120米。
(五)植被重建工程:种植水稻33.55亩。
(六)土壤改良工程:增施商品有机肥50325.00千克。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4.7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61.87万元,其他费用10.72万元,不可预见费2.18万元。
项目位于东厦镇船场村,所涉及地块均为东厦镇船场村集体所有,无产权纠纷,已事先征得村民代表大会的同意,为方案顺利实施奠定扎实基础。由于历史原因已无法确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人,按规定责任主体为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政府。
项目业主由东厦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业主应按计划有序地开展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保障村集体的切身利益,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以确保工程质量。
该项目应在批准后一年内实施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领导,县财政局应严格监督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东厦镇人民政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3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操作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56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5〕314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采矿用地复垦项目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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