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出租火田镇佳园村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索 引 号:ZZ0-00028
发文机关: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3-1117:17
生成日期:2022-03-07
发文字号:云政综〔2022〕37号
内容概述:同意公开出租火田镇佳园村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出租火田镇佳园村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公开出租火田镇佳园村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你镇《关于公开出租云霄县火田镇佳园村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云火政〔2022〕8号)收悉,经县政府2022年2月28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火田镇人民政府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管护的云霄县火田镇佳园村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租,具体范围以测绘图为准。
二、同意公开租赁方式为:公开拍卖。
三、同意该宗土地用途为:度假娱乐用地。
五、同意以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漳州佰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拍卖底价,即121.41万元。
六、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或者抵押土地使用权。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必须无条件同意政府收回,对承租人应给予合理补偿。
七、承租土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由国家依法无偿收回,承租人应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八、县自然资源局须加强对佳园地热资源的巡察力度,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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