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列屿镇出租国有资产相关事宜的批复
索 引 号:ZZ0-00064
发文机关: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4-2816:32
生成日期:2023-04-20
发文字号:云政综〔2023〕66号
内容概述:关于同意列屿镇出租国有资产相关事宜的批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列屿镇出租国有资产相关事宜的批复
同意列屿镇出租国有资产相关事宜的批复
你镇《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关于列屿镇出租国有资产相关事宜的请示》(云列政〔2023〕39号)收悉。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同意该项目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对核电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租期5年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按程序向社会公开拍卖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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