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云自然资(出)告字[2023]6号)
经云霄县人民政府批准,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云霄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均不得参与挂牌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29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29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3月2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一)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蕞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将挂牌交易的宗地转入网上拍卖程序,并按照网上拍卖规则及程序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竞买人应认真阅读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及相关文件。
(三)本公告发布的信息与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云霄县侨兴路39号)一楼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五)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七)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挂牌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
开户单位: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莆美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霄县支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云霄支行,福建海峡银行云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云霄莆美支行
银行帐号:0008205,467,6,00754,4592,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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