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马铺乡青美村民委员会被罚款35622元及其他处罚
云霄县马铺乡青美村民委员会被罚款3562.2元及其他处罚
金融界2023年12月6日消息,云霄县马铺乡青美村民委员会因非法占地,被云霄县自然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拆除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
据公告内容,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云霄县马铺乡青美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土地124.18平方米,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在限定时间内未能自行拆除。因此,该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于十五日内拆除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水田每平方米30元、田坎每平方米22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3562.2元。
云霄县马铺乡青美村民委员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头部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构成了非法占地违规行为。根据云自然资罚字(2023)第1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委员会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非法建筑,同时被处以罚款356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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