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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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云霄县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综规〔2022〕2号)的规定,为做好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租金减免申请对象为已配租在云霄县宝山佳苑、西河路8号、和平路89号、滨江北苑、尚都花园、和田佳苑等公共租赁住房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租户。
1.租金全免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蕞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二级及以上等级残疾家庭;残疾军人、烈属家庭;身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人员家庭;原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已过世,未缴齐租金又确实无法追缴家庭。
2.租金减半类,三级及以下等级残疾家庭。
1.申请人应据实填写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2.收到申请材料后,云霄县将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告。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抓紧办理租金减免申请手续,逾期未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表格领取、受理时间、地点
1.表格领取:在规定期限内到云霄县云陵镇云平路28号(保障办)领取或在云霄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租金减免申请表》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3.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以上收件时间均指定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收件,收件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023年度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租金减免申请表》
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霄县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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