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福建长泰头部建筑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三期项目-6厂房项目)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福建长泰头部建筑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承建的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三期项目-6#厂房项目已全部竣工,2024年5月28日验收完成,所有员工工资已全额支付完毕。现对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1日止(30天)。若福建长泰头部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间内进行投诉,投诉电话。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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