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创新教育产业园一期及二期整体出租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2-01-25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华侨创新教育产业园一期及二期整体出租。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1.2.1.本租赁标的物的挂牌计租面积以福州市勘测院对租赁标的物报批图纸等材料进行工程规划面积计算所出具《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面积计算报告》中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1.2.2.本租赁标的物的实际计租面积以项目竣工时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测绘所出具《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中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租赁标的物已办理:发改局立项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桩基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
一期规划指标:建设用地面积13816.01平方米;规划建筑容积率1.4以下(含1.4);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规划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24米以下(含24米)。
二期规划指标:建设用地面积7063.21平方米;规划建筑容积率:0.6以下(含0.6);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规划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12米以下(含12米)。
租赁标的物具体功能布局及建筑方案由出租方另册提供(具体详见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以上功能布局及建筑方案
1.市政供电回路进线及相应的工井、供电路线、开闭所、变配电房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施工到位。
1.墙体施工:初步设计方案中虚线示意墙体部分不做施工,仅施工实线墙体部分。虚线部分的墙体荷载在设计中予以考虑,以便将来内部空间分割的需要。
1.总平面布置图范围内所有的建构筑物,包括:主建筑物、连廊、通道、大门传达室其外立面均按初步设计方案(概念方案)或效果图的要求施工。
2.室外工程部分:雨水污水工程,夜间路灯、室外楼梯、台阶等由出租方负责施工,跑道、操场等室外场地出租方施工至砼基层,场地面层铺装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截至竞租报名截止日,租赁标的物处于(略)资料,即视为该竞租人对租赁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1.6.1.截至竞租报名截止日,租赁标的物处于在建工程状态,已于2021年12月1 日开工,建设期约为420天(工期延误或提前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出租方赔偿因工期延误影响承租方不能在预期的期限内办妥办学许可证所造成的招生学费损失等违约赔偿责任)。
1.7.1. 租赁标的物用于开办高中教育。出租方已将租赁标的物情况告知竞租人(承租方),竞租人(承租方)已实际了解并清楚明白租赁标的物情况。竞租人(承租方)应对租赁标的物是否符合开办高中教育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合同期内因国家教育政策调整或租赁标的物硬件不符合开办高中教育条件,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开办高中教育,须改变用途的,双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另行协商,但除租赁用途之外的其他租赁成交条件均不得进行变更,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7.2.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遵守教育部门对社会办学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之规定。
1.9.租赁期限:12 年,自租赁标的物竣工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签署《租赁标的物移交确认书》之日起算。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按时交还租赁标的物。免租期为6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免租期内免收租金。
承租方自免租期届满的次日起按月支付租金,首期租金应于免租期届满前10天内付清,后续每月租金应于每个租赁月起算日的10天前付清。
租金每三年递增6%。即第1至第3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首个租赁年度含免租期)的月租金(含税)为以公开竞价确定的首年月租金成交价为计算依据计算的月租金;第4至第6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在第1至第3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的基础上递增6%,以此类推。
(略)继续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返还租赁标的物并已结清各项费用后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若承租方在担保银行出具的保函格式与《租赁合同》附件中银行保函格式不一致时,经出租方同意可采用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租赁合同》附件中《银行保函》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1.13.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仅对会员开放,请您 详细信息以及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请您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福建联合资本性项目大功率泡沫消防车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福建联合资本性项目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招标公告
华润置地厦门公司2022-2024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
伊宁市开发区福州路153-1号门面房对外招租(报名截止时间:2022-02-09)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282号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