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胜镇林木生、叶其红等25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联系方式:
平和县南胜镇龙心村蔗林68-5号
平和县南胜镇龙心村山坪54-1号
平和县南胜镇龙心村山坪15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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