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51号店面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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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51号店面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2023-03-1416:12
受漳州市南一水库运行中心委托,由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召集
,竞租标的: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51号店面。详见下表:
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成交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以上标的具体详情以现场看样为准。
2、意向竞标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参与竞租。
3、租赁要求:(1)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承租方需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租赁期间自负盈亏,照章纳税,涉及租赁资产应交纳的经营税费及所发生的水电费,一切税金、费用、消防及工伤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餐饮等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居住生活的行业,一旦有群众反映扰民等影响群众居住情况,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4)房屋若需装修,装修的款项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满时,承租方不得拆除与破坏属固定性装修的项目,出租方也不给于经济补偿。(5)在租赁期间,若因出租方需要将该房屋出售或遇政府拆迁等其他原因需收回房屋,出租方应提前二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需要按时腾退房屋,终止合同,出租方应将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多退少补。(6)其他要求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4、竞价保证金:各意向竞标人必须从本单位或本人的银行账户采用转账、电汇、银行现金缴纳或网上汇款等方式汇入指定账户。
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17:00止):
开 户 名:漳州市南一水库运行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行
5、竞价方式:采用密封报价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若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承租方,可以谈判方式确定(但成交价不得等于或低于起始价)。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有意承租者请于2023年3月23日16:30时之前携带如下材料(并提供原件核对):
(1)单位作为竞租方的,须提交: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复印件(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c)法定代表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作为竞租方的,须提交:
(b)竞租方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标手续和索取相关材料,并于2023年3月24日15:00时参加现场竞标。本公告主要内容在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南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标的看样时间:各意向竞标人需自行到现场看样。
出租方联系人:庄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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