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南靖县人民政府批准(靖政综〔2022〕73号),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本县范围内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能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18日到南靖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18日到南靖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17时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7月1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7月19日11时0分在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
(一)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两人以上(含两人),若不足两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二)本次出让的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人防费、交易鉴证费等税费,含相关报批费用。
(四)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五)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以上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
(七)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此账户仅限保证金入账)
联系地址: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80号)
开户单位: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靖支行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靖县支行营业厅
开户银行:南靖县农联社山城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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