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警方结合“一标三实”依法查处一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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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12月10日,南靖县公安局和溪派出所针对辖区实际情况,结合“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流动人口清查工作。
当民警走访至和溪镇商贸街6-3号时发现,该房屋屋主郑某将房屋出租给林某居住,却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也未到公安机关进行报备,郑某的行为已违反了《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民警立即着手调查。蕞终民警依法对屋主郑某给予相应的治安行政处罚,同时对郑某进行法律宣传,要求郑某严格根据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并教会其正确使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如实登记、上传承租人的有效身份信息。
警方再次提醒各位房东,一定要依法依规管理租赁房屋,切实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及时做好承租人的信息登记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房东们可以通过手机登录福建治安便民APP向公安机关出租房管理平台备案和申报承租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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