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苍坂食品罐头厂厂房招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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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苍坂食品罐头厂厂房招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33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1、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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