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诏安县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及自建房厂房拍卖公告(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福建省诏安县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及自建房厂房拍卖公告(头部次)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将于2020年12月17日10时至2020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福建永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诏安县工业园区工业用地【证号:诏国用(2011)字第11810号,使用权面积32572.9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位于福建省诏安县工业园区自建房厂房(证号:诏房权证有限责任字第03000367号,建筑面积15381.754平方米)的房地产。起拍价:14229600元,保证金:2840000元,增价幅度:7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看样时间:2020年12月14日15时00分,请自行前往待拍卖房地产处看样。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电话及拍卖标的名称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瑕疵保证。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蕞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1.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上述部分土地及厂房存在他人占用及存放机器设备的情形,由此产生迟延交付的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如有涉及水电、物业等问题由买受自行解决,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本次拍卖以整体拍卖的方式,具体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主办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
依照福建省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复函厂房现状:(1)福建永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大排查专项行动中,由第三方排查结论厂房A、B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厂房C存在一般安全隐患;县要求对排查出重大隐患的房屋需要清人、标识、封房。(2)诏安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下发的督办函(诏安整治综督【2020】002号)文明确,福建永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A栋厂房存在以下问题:厂房一侧因地基不均匀下沉,纵墙端部墙体存在两条长条斜裂缝:局部建筑地面存在通长裂缝,差异沉降明显。该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对排查出着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由业主委托检测鉴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分类处置,整改到位。本次拍卖买受人按照土地及厂房现状取得土地及厂房,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上述房地产拍卖成交后,因房地产办证、过户所需一切税、费、金(包括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等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
3.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衡山支行,账号:
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507执恢115号案件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东昊华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昊华房评报字(2020)第110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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