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0条措施促工业园区发展:2020年建千亿产值园区2个
日前,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提出推动集聚集约发展、加强规划管理、强化要素保障等10条措施,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力争至2020年,全市建成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园区2个,工业总产值500亿-1000亿元园区2个。
通知提出,推动企业向园区集聚、产业向园区集中,增强园区辐射带动能力,总体工业园区规模工业总产值、工业税收占全县(市、区)的比重分别达到80%以上。核心区(主园区)单位土地平均工业投资强度3000万元/公顷以上,单位土地平均工业总产值3000万元/公顷以上;核心区工业总产值100亿元/年以上,年上缴税收2亿元以上。
原则上,各县(市、区)设有多个工业园区的,要以国家、省级经济开发区为核心区,没有此类开发区的,要确定一个产业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功能较齐全的工业园区为核心区。同时,支持集约程度较高的现有工业园区按照核心区的标准要求重新修订规划,改造提升;对选址不当、规划不科学、入园企业规模小、布局散、产业层次低的工业园区进行整合淘汰。
通知提出,推动工业园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有机衔接,并强化刚性约束,促进“多规合一”。结合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园区总体布局、产业定位和主攻方向、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平台配置等,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示范园区。
此外,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工业园区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等指标。对核心区范围的项目,享受省、市级重点项目优惠政策,在资金配置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安排。
据了解,漳州全市将统筹安排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园区公用设施、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与市工业园区建设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园区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工业园区盘活经营性资产,构建园区建设投融资实体,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或国内外专业化园区建设机构,共同开发建设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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