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县《关于东山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东政综〔2020〕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东山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五个地块土地总面积16.528129公顷,土地用途均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其中:东地拍〔2020〕01号地块土地面积2.142993公顷,该宗地使用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19〕55号文批准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2.142993公顷;东地拍〔2020〕02号地块土地面积1.275612公顷,该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99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251942公顷、使用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19〕60号文批准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023670公顷;东地拍〔2020〕03号地块土地面积1.333386公顷,该宗地使用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19〕74号文批准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333386公顷;东地拍〔2020〕04号地块土地面积5.038988公顷,该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1〕994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5.038988公顷;东地拍〔2020〕05号地块土地面积6.737150公顷,该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37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6.737150公顷。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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