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华拍(商)2015-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县《关于华拍(商)2015-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华政地〔2015〕15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华安县华拍(商)2015-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宗地面积1364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酒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其中商服用地分摊土地面积≤6140.7平方米,住宅用地分摊土地面积≥7505.3平方米。该宗地土地面积已经华安县政府以华政复〔2015〕59号文批准收回。
你县拍卖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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