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P2015-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P2014-04号、P2015-01号、P2015-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靖政综〔2015〕80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靖县P2015-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宗地面积48869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9773.8平方米,住宅用地39095.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该宗地部分土地面积5842平方米已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3〕1107号文批准;部分土地面积30906平方米已经市政府以漳政地〔2010〕226号文批准收回;部分土地面积12121平方米已经南靖县政府以靖政综〔2013〕234号文批准收回。
你县拍卖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的规定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