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P2018-06号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P2018-06、07、0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靖政综〔2018〕16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靖县P2018-06号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拟拍卖的P2018-06、07、08号地块总面积11.20091公顷,其中P2018-06号地块面积2.69894公顷,P2018-07号地块面积6.28391公顷,两地块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等),两地块均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42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P2018-08号地块面积2.21806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餐饮、旅馆用地(饭店、产权式酒店等),地块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40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