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双鱼岛A—22—01地块补办出让的批复
《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双鱼岛A—22—01地块补办出让的请示》(漳招管字〔2021〕1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原则同意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双鱼岛A—22—01地块补办出让事项,土地面积0.8179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餐饮用地(餐厅),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至2057年9月20日止。用地范围以用地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用地手续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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