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汤洋造地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你区《关于收回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汤洋造地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招管字〔2021〕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2006〕地17号文批准出让给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汤洋造地项目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收回土地证号为漳发国用(2007)第0055号宗地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8375283公顷;收回土地证号为漳发国用(2007)第0056号宗地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5.2948737公顷,合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面积9.132402公顷,作为城市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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