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索 引 号:ZZ0-00016
发布日期:2023-05-1509:36
生成日期:2023-05-05
发文字号:漳政地〔2023〕12号
内容概述: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你局《关于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3〕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556.14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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