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泰县陈巷镇岩兴线以西规划横十八路以北A-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县《关于陈巷镇岩兴线以西规划横十八路以北A-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泰政〔202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长泰县陈巷镇岩兴线以西规划横十八路以北A-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土地编号:泰2020P01,面积2.0738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市场—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74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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