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20年头部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市《关于龙海市2020年头部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20〕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2020P01-2020P05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方案。拟拍卖五宗土地总面积14.4126公顷,其中:2020P01地块土地面积0.8426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6〕12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020P02地块土地面积2.8246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112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2147公顷、以闽政地〔2013〕33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7366公顷、以闽政地〔2006〕12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8733公顷;2020P03地块土地面积1.2453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1046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020P04地块土地面积3.2058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宗地使用龙海市人民政府以龙政地〔2019〕16号文批准收回存量的国有建设用地;2020P05地块土地面积6.2943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旅馆用地(商务酒店)、商务金融用地(写字楼),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1046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3712公顷、以闽政地〔2018〕36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9231公顷。
你市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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