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精神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29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作业安全生产水平,为防灾减灾、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提供坚实保障,更好服务富美新漳州建设。
到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更为顺畅,效果评估等新技术取得新突破,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保障九龙江流域等重大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振兴、漳州现代农业产业和厦漳泉同城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的成效更加显著。
到2035年,全面建成满足服务需求、制度完善、技术先进、安全高效、保障有力、具有漳州特色的高质量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能力进入人工影响天气强市行列。
(一)完善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毫米波雷达、微波辐射计等垂直观测特种设备落地组网建设,推进卫星遥感应用体系建设,探索发展基于无人机、无人艇和船舶不同搭载平台的气象要素观测,针对粮食主产区、农业产业园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站密度,构建云水资源立体宏微观监测系统,实现观测装备社会化保障,提升森林防灭火、高温干旱、空气污染监测能力。〔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加强指挥能力建设。基于我市干旱、冰雹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针对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开展灾害风险精细化评估,建立精细到乡镇的干旱、冰雹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全市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服务作战图、周年服务一览表、年度工作计划(简称一图一表一计划)。提升农业抗旱、冰雹防御、森林防灭火、水库增蓄和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等科学指挥应用能力。建设智慧型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提高作业条件预报准确率和作业指挥精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漳州飞行管制分区)
(三)增强作业能力建设。基于各部门需求和本地气候特点,优化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近期新建5个火箭弹标准化固定作业点,配套建设相应的安防监控设施以及相关的气象观测设备;新增15套远程智能遥控地面暖云催化剂发生器(简称地面烟炉),配套建设相关的气象观测设备;逐批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新购11套火箭弹作业装备,包括火箭弹发射架、运载车辆和具有安全加密装置的火箭发射控制器。探索无人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漳州飞行管制分区)
(四)强化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建设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物联网智能作业站点,提升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安全化等水平。升级改造漳州军分区火箭弹存储库房,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火箭弹运输许可证,租用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运输,强化火箭弹运输存储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实现对作业站点、作业装备、运输车辆、弹药库房等关键部位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漳州军分区)
(五)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科研能力建设。联合省气科所开展暖云人工增雨试验,建立暖云人工增雨作业指标和作业技术方法,丰富人工增雨技术手段。开展人工增雨效果检验评估技术研究,建立评估模型,编制人工增雨效果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进一步优化作业站点布局和作业方式,不断提升作业效果。(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漳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挥部的职能和作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统筹协调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规划布局、政策法规、安全监管、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等重大事项。(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林业局,漳州军分区,漳州飞行管制分区)
(二)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火箭弹规范化存储运输、作业安保、人员审核、作业点巡查和空域使用等环节中的安全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安全监管工作局面。(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公安局,漳州飞行管制分区,漳州军分区)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人工影响天气骨干人才队伍。规范基层作业队伍建设管理,强化技术培训,参与技能竞赛,提升队伍素质。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稳定作业队伍。根据有关表彰活动管理规定,对在人工影响天气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科技局、人社局)
(四)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市、县(区)重大生态保护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等建设规划和重点项目。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需求单位、企业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经费的支持。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公益性工作有关规定对人工影响天气所需经费实行收费优惠。(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安全防护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融入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建设内容,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的社会影响力,促进公众科学认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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