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新浦东路以南,龙文南路以西(闽南水乡
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商场、商店、养老服务设施)
九龙大道以东,北江滨路以北(碧湖生态园
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商场、商店)
规划恒丽以西,规划后店路以北(龙文安得广
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
朝阳西路以东,规划后店路以南(龙文安得广
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
漳华路以西、兴亭路以南(芗城安得广
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
备注: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规划部门出具的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
号文)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闽南水乡
地块采用 “限地价、定配建、竞房价”的拍卖方式,出让地块限定土地出让价款,项目内要求无偿配建相关建筑,以设定的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起始价,由竞买人向下竞报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的拍卖方式;龙文“安得广”
地块采用“限地价、竞房价”的拍卖方式,出让地块限定土地出让价款,以设定的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起始价,由竞买人向下竞报住宅平均销售价格。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漳州市胜利东路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土地竞买受理处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
万元,商品住房平均销售起拍价格为
万元,商品住房平均销售起拍价格为
万元,商品住房平均销售起拍价格为
万元,商品住房平均销售起拍价格为
万元,商品住房平均销售起拍价格为
�O。由竞买人向下竞报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每次竞报下降幅度为
平方米,其他“安得广”地块蕞大幅度不大于
(二)地块设有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合理低价参考价。当竞买人竞报的住宅平均销售价格高于政府设定的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合理低价参考价时,按照竞报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竞报的住宅平均销售价格首次等于或低于政府设定的住宅销售平均价格合理低价参考价时,拍卖竞价环节结束,蕞先竞报的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等于或低于该宗地政府设定的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合理低价参考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宗地出让价款为政府设定的土地出让价,竞得人竞报的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地块住宅平均销售价格。
(三)本次出让的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规划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交易鉴证费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四)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
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联系地址: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漳州市胜利东路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土地竞买受理处
开户单位:漳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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