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公开转让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店面资产的批复
你司《关于处置漳浦县绥安镇府前街石斋花园1幢D20-23号店面资产的请示》(漳药股证〔2020〕101号)、《关于处置漳州市芗城区新华东路259号东卫楼D01-04号店面资产的请示》(漳药股证〔2020〕102号)悉。
根据《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漳国资产权〔2019〕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司位于漳州市芗城区新华东路259号东卫楼D01-04号和漳浦县绥安镇府前街石斋花园1幢D20-23号等店面资产进行公开转让。请按规定选聘中介机构对上述拟转让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报我委备案后,以不低于评估价值进入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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