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实施招商引资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37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八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招商引资工作在推进项目落地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作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推动2020年全市签约合同招商项目250个以上,计划投资额1000亿元以上,其中制造业项目400亿元以上,央(国)企、民企、外企合同项目计划投资额分别不低于总投资额的20%、40%和25%。签约合同项目年底前开工率不低于50%;纳入福建省项目动态管理平台中“五个一批”项目库的项目开竣工率达5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年增长率超过5%。
(一)强化形成招商合力。强化“一把手”抓招商、推进项目工作机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一把手”赴外洽谈对接项目情况“一月一通报”,将市直单位服务项目招商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推动形成招商合力,营造全市招商引资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市招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招商项目策划推介。按照“五个一批”项目工作要求,着力补齐短板,围绕“十四五”发展布局,突出主导产业、龙头企业、“三高”企业、技术改造等产业补链强链,积极融合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创新平台等新业态,围绕做强石油化工、特殊钢铁、装备制造、食品工业等主导产业,做大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数字文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优钟表、电动门窗、家居家具、婴童用品等优势产业,强化对接项目策划,6月底前,新策划200个以上引领性、带动性、根植性的对外招商引资项目,通过“线上线下”向外发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管委会)
(三)线上线下推进产业链招商。举办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和夜间经济会展大会、现代农业发展大会、创业招商大会,用好“98”投洽会、农博会花博会、进口博览会等招商活动平台,线上开展常态化“云招商”“云签约”。市级搭建招商平台,县(市、区) 、开发区(投资区)各组织一场产业链招商专项活动,开展产业链招商大比武,市县联动协同招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市招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管委会)
(四)力促项目签约落地。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市招商项目集中签约。分级分类推进项目签约,签约合同项目均纳入市级统一管理,实行一季一通报。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各个项目的挂钩领导和跟踪落实联系人,全程跟踪落实项目,确保顺利开工建设;要建立项目前期联合会审制度,统筹考虑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和产业链条等因素,把好项目的准入关,科学高效提升招商精准性。市直有关单位主动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要素保障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市招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管委会)
(五)鼓励外资企业到资投建。对投资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外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外资企业在今年内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金的1%给予蕞高200万元奖励,企业到资奖励可叠加享受同类不同级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管委会)
(六)支持外资企业用好人力资源。对于投资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外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构成地方财力部分的给予100%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管委会)
(七)提高专业化招商工作水平。推动成立市级招商服务公司,主要职能为开展招商引资,对接项目落地并提供服务。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成立招商公司,加强与境内外各类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合作,积极开展委托招商、第三方招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管委会)
(八)改善提升投资环境。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推动平等享受疫情以来各级政府惠企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实施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推动“非禁即入”及准入后国民待遇普遍落实。对在漳外资企业在公司登记、申办业务资质、参与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科研合作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管委会)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实施招商引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统筹推进实施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班专人负责,对照全市总体要求,查找当前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目标任务、努力方向、具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行业主管单位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要认真梳理本行业本区域实施的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特别是疫情以来的优惠政策,主动对接省、市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本方案所列的惠企政策自方案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惠企政策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强化要素保障。认真落实《漳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稳投资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漳政办发〔2020)21号)、《关于漳州市重点项目建设提速提效的若干意见》(漳政办〔2020)17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各级各部门分级跟踪管理、项目会商会议制度,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审批推进力度,积极协调招商项目用地、用林、用海、环评等各项投资要素需求。用好“五个一批”正向激励措施,积极争取前期工作经费奖励。
(四)强化考核督促。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20年项目服务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0)20号)“项目对接工作考评”要求,每月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项目完成进度进行考核。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