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信息时间: 2022/6/17 阅读次数:】
福建漳州语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A区设计施工招商一体化
本项目于2022年6月17日9:30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漳州语堂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A区设计施工招商一体化。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03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9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8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11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0728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综合服务楼、2#厂房、4#厂房、5#厂房、6#厂房、7#厂房、8#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地下停车场、室外道路、绿化、室外水电管网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4143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3557.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80.87万元。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筑中建设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柒仟零玖万壹仟肆佰陆拾柒元整(大写)(¥270091467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费:267610839元,下浮率K= 8.01%;②设计费:2480628元。
(2)项目负责人:卢江怀(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3)。
(3)工期:20个月,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如有)、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4)招商要求:承诺在招商期内需负责引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业主招商要求的招商对象购买产业园区内的生产板块、研发板块的标准厂房以及办公服务的综合楼,招商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到2023年10月。若在招商期限内未完成8.5万平方米的销售目标,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预售单价购买未售部分的标准厂房(生产板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预售单价购买未售部分的标准厂房(研发板块)。若项目竣工交付后,有其他招商对象愿意以更高的价格向招标人购买上述固定资产,招标人有权向其他方出售。
(5)质量标准:①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采购:必须采购原产、原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6)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位于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龙江中路以西、建元东路以北、龙溪南路以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戴叶宏(组长)、郑丽凤、谢笑芝、陈树文、曾龙泉、叶丽惠、郑志芸、吴林河、张冬显。
6、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达路2号(金峰众创园创业楼三楼),邮编:3630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邮编:350002
工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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