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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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 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本地资讯来源:漳州国土局 2017-06-14 09:31:33我要评论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政地〔2017〕33号),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政地〔2017〕33号),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7〕393号)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13日起至2017年7月3日到东山县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7月3日到东山县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山县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7月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7月4日10时00分在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一层)进行。
1.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2.本公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指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款项必须到达出让人指定帐户,有意参与竞买的报名申请人请提前做好申请和保证金缴纳。
3.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抵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没有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东山县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涉及土地契税、产权交易佣金由竞得人缴纳。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开户单位: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
十、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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