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漳龙征预公告〔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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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漳龙征预公告〔2022〕11号)
2022-10-2616:40
为实施漳州市龙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以南、龙祥中路以西用地02、04地块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以南、龙祥中路以西用地02地块
2.征收范围:迎宾路以南、新浦东路以北、梧店支渠以东。
具体位置详见《关于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以南、龙祥中路以西用地02、04地块的用地规划意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蓝田街道梧店社区(原蓝田镇梧店村)、蓝田街道蓝田社区(原蓝田镇蓝田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以南、龙祥中路以西用地02地块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以南、龙祥中路以西用地04地块
1.拟征地面积:1.2017公顷。
2.征收范围:迎宾路以南、新浦东路以北、梧店支渠以东。
具体位置详见《关于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以南、龙祥中路以西用地02、04地块的用地规划意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蓝田街道梧店社区(原蓝田镇梧店村)、蓝田街道蓝田社区(原蓝田镇蓝田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以南、龙祥中路以西用地04地块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由蓝田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蓝田街道办事处代表政府组织签订协议)
附件:关于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以南、龙祥中路以西用地02、04地块的用地规划意见附图
关于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以南、龙祥中路以西用地02、04地块的用地规划意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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