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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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漳州市龙文区科学技术局牌子。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学技术发展及引进国外智力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全区科技创新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巩叠签全、科技保密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和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科技、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对台港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多和仔察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开发区建设。拟订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全区电力市场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电力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全才求谅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依法负责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配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配合指导和监督其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
(五)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执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凳连道浆推动产融合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推进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及小额贷款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负责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企巴蜜合等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想请胶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汽榜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指导全区科普工作。
(十三)拟订促进全区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协调指导全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四)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对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试点工作。
(十五)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
(十六)拟订全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指导全区可持续发展建设及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十七)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区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八)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及科技统计。
(十九)开展对外及对台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政府间及与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二十)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政府友谊奖的推荐工作。承担龙文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负责检查、监督国家和省发布的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协助区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龙文区地震应急预案》,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防震减灾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林志斌 党组副书记、防震减灾中心主任:分管党组织日常事务、全面从严治党事务和综治平安工作,分管防震减灾中心工作。
邓义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管理股和经济运行股部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节能、石化、类金融、信访、留守处、电子通讯信息和软件与信息化等工作。
叶孙阅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行政事务、人事、绩效管理、党建、计生、精神文明、工会等工作,协助党组副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综治工作。
庄志成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科技局局长:分管市科技局布置的所有事务的工作。
黄振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和经济运行股部分工作,包括局网站管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财政事务、审核审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济运行协调调度、中小企业、生产服务、企联等工作。
(一)办公室(审核审批股)。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效能、安全保卫、信访、平安建设、人大和政协提案等工作。起草机关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负责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按规定负责编制机关预决算草案,监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内部审计,以及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中的财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和指导经济、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承担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等有关工作。对工业和有关信息化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牵头协调惠企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负责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并协调实施我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科技、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管理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工作。承担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的规划和政策,指导推动科普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导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牵头开展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工信、科技系统法制工作,统筹推进、监督检查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监督管理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审核报批工作及国(境)外团组、人员来访的接待。
(二)科学技术股。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推荐申报和协调管理国家、省级、市级、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并监督实施。推进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报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相关工作。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高技术研究计划。协调、指导全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协调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按规定负责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创新调查。负责建立区级科技监督评价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体系。负责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承担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配合制定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指导实验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国家、省、市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协调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及科技成果推广、登记工作,指导和推动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成果推介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技术市场。推进与台港澳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事宜。鼓励企业申报福建省科学技术奖。负责起草全区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引进海外智力项目和专项经费,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综合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审核,负责海外专家管理服务及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国(境)外中介组织。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配合开展全区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相关工作,推动全区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国家“人才计划”及省委、市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开展的科技人才计划评选推荐工作。牵头落实龙文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三)经济运行股(综合管理股)。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工业总量平衡。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负责监测和研究分析投资状况。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有关问题。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发展。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按规定组织申报国家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产学研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指导推进全区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质量品牌提升。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研究民营企业经济工作。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指导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区域协同发展,承担组织、指导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具体事务。组织拟订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战略。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盐业、传统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国家医药工业统计相关工作。研究提出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盐业、传统工艺美术等行业分析。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制,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产业技术提升和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发展、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等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工业企业模式创新。贯彻执行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工业设计发展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业务。承担电子信息制造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分析电子信息制造业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建设。承担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指导软件产品有关评测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研究提出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行业分析。承担装备工业、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负责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装备制造业和民爆器材行业分析。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稀土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钢铁、有色、黄金、稀土、建材等行业分析。贯彻执行有关行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执行有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助配合做好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气、化工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承办我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按规定负责管理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等。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气、化工行业分析。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组织开展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指导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配合做好全区电力、煤炭等行业管理工作,配合监测电力、煤炭发展情况。配合做好衔接电力、煤炭的生产和供需平衡,配合协调解决电力、煤炭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配合做好全区电力市场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电力价格调整建议。配合做好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工作。贯彻执行电力市场运行相关规则。加强电力交易机构市场行为管理,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协助做好全区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协助做好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配合指导和监督其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协助做好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协助做好煤、电、油、气、运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指导、协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指导、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协调全区工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产融合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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