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恒丽智能产业园
(2#厂房;5#厂房;综合楼、地下室、1#厂房)
三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2023-03-2316:43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6日核发恒丽智能产业园(一期)-2#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恒丽智能产业园(二期)-3#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恒丽智能产业园(三期)-5#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恒丽智能产业园(四期)-综合楼、地下室、1#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2022年9月9日,核发恒丽智能产业园-3#厂房工规变更(建字第号)。该项目位于漳州市龙文区龙江北路以东、规划书都路以南。
建设单位因2023年国内疫情控制逐步恢复生产,但美国、德国、奥地利等国外客户订单大部分取消,对行业发展造成影响,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为适当减少经营风险,对于相关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拟对厂区已核发工规中的2#厂房、5#厂房、综合楼、地下室、1#厂房进行方案优化调整、建筑单体重新优化设计,并根据生产需求变化及建设时序要求,对调整后的建筑进行重新分期。调整内容如下:
1.将原一期的2#厂房取消,重新规划设计5#-8#厂房,优化后的5#-8#厂房作为一期建设;
2.将原三期的5#厂房进行建筑单体优化调整,楼栋号由5#改为9#厂房,优化后的9#厂房作为三期建设;
3.将原四期的综合楼取消,重新规划设计1#工业大楼,原1#厂房进行建筑单体优化调整,楼栋号由1#改为2#厂房,优化后的1#工业大楼、地下室、2#厂房作为四期建设;
4.规划设计10#综合楼,包括地上13层、地下1层,作为五期建设。
因上述调整及分期建设需求,导致与已核发《工规》(建字第号、建字第号、建字第号)建设规模及附图附件不符,经研究决定:拟同意依法注销《工规》(建字第号、建字第号、建字第号)及附图附件,待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调整后的方案,给予变更办理恒丽智能产业园(5#-8#厂房;9#厂房;1#工业大楼、地下室、2#厂房;10#综合楼)四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计单位: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二)规定,现将拟批准的调整方案和注销《工规》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书面来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核准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5号。邮编:363005,网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小王、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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