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龙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出工业、突破工业”的工作部署,根据《******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漳委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经漳州市龙海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允许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有效破解工业企业投融资瓶颈,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贯彻落实漳委办发〔2022〕7号关于“允许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支持企业资产可登记,形成可抵押资本,对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经竣工且符合规划的工业厂房、厂区内生活配套建筑,因相关手续不齐全未能办理权属登记的,通过有资质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和有资质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消防检测合格报告,有关部门要给予补办不动产权证”的相关规定,严格依照政策办理。
本意见适用2022年6月1日之前已经竣工且符合规划的工业厂房、厂区内生活配套建筑,因相关手续不齐全未能办理权属登记。申请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四)通过有资质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和有资质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建筑消防安全评查基本合格以上报告;
(五)按照环保要求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需提供排污许可证。
1.企业持土地使用权证、厂区现状地形图、申请报告、生产经营情况(用电及纳税证明)等材料向项目所在乡(镇、场)提出申请,领取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审查呈报表;
2.乡(镇、场)确认企业建筑物竣工时间及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由乡(镇、场)统一梳理汇总报送区工信局;
3.区工信局与政务服务中心联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
4.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区工信局、发改局、人防办、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龙海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分别出具部门审查意见;
5.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建筑消防安全评查基本合格以上报告;
6.企业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规划总平面方案审查;
7.企业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增值税、地方税费及罚款等;
8.区自然资源局出具规划意见,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
企业报送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审查呈报表;
4.项目立项、备案或核准批准文件;
6.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规划总平面布置图并经区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
7.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该房屋鉴定报告需经区住建局备案或者上传至福建省房屋信息管理安全系统)、权籍调查及测绘成果、建筑消防安全评查基本合格以上报告;
8.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意见;
9.已办理的其他建设批准手续,如有申报质量监督提前介入的,提交提前介入证明;
10.已缴纳的各种相关税费凭证。
(一)建安成本:核定1000元/平方米作为计税计费标准,税费率按税务局相关规定执行。
(二)增值税及地方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按规定缴纳;不动产权属登记费550元/宗(小微企业免登记费)。
(三)企业已缴交相关税费的,可依凭证抵扣。
(四)补办涉及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由企业在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自行选择,任何单位不得指定,费用由企业自行负责。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按龙政综〔2021〕1号文件执行。
(六)生产性建筑补办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工业厂房配套的非生产性设施比如宿舍、综合楼、办公楼等按800元/平方米缴费,缴费基数以建筑计容面积的6%计算。
符合补办不动产权属登记条件的企业在办理规划意见前应经城市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并缴纳按建安成本5%(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标准的罚款。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审查呈报表
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审查呈报表
我司于2022年***月***日申请厂区厂房补办不动产权,现经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应急局等部门联合现场踏勘,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我司现承诺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业项目补办不动产综合窗口进行反馈,待确认全部整改完成并符合要求后,向区政务服务中心补办工业项目不动产权综合窗口申请补办产权。
承诺整改人:(章)日期:联系电话:
区直有关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人防办、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城管局、龙海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中心。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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