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2023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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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2023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漳州开发区2023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漳州招商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漳州开发区2023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漳州开发区2023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漳州开发区2023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高质量开展的通知》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头部款规定的条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供应商在采购人邀请名单内并持有采购人出具的谈判邀请函,提供谈判邀请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书面通知,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书面通知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报价。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招标代理部。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应于2023年4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4日9:30时。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开标厅。
11.公示期限及公示方式:本项目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12. 采购人:漳州招商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招标代理部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具体时间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高质量开展的通知》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谈判邀请函 供应商在采购人邀请名单内并持有采购人出具的谈判邀请函,提供谈判邀请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招标代理部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开标厅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开标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漳州招商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名 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招标代理部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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