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航标基地工程保养车间、变电房、仓库、值守用房、门卫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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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航标基地工程保养车间、变电房、仓库、值守用房、门卫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2020-05-0817:25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航标处开发建设的位于漳州开发区一区的漳州航标基地工程保养车间、变电房、仓库、值守用房、门卫工程,存在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问题,2020年3月31日我局作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整改意见通知书》(漳招规核〔2020〕003号)处理决定。建设单位经整改后,向我局提出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进行再核实的申请,并出具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凭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援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本局拟核准该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相关规划手续。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书面来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核准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提出]。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地址:漳州市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道59号招商大厦710室;邮政编码:363123;网址:;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附件:1.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人防易地建设费)
2.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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