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金都自来水厂及管网配套、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综合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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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诏安金都自来水厂及管网配套、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综合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2-06-0103:04
诏安金都自来水厂及管网配套、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综合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本招标项目诏安金都自来水厂及管网配套、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综合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22]33号及诏发改[202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金都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单位自筹、地方债券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诏安金都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4亿元,现对该项目的投融建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诏安工业园区海洋生物产业园;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概算审核价23574.31万元,(1)诏安金都自来水厂及管网配套建设项目概算审核价10374.4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规模4.0万m/d的净水厂、462m输水主干管及1700m配水主干管;(2)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综合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概算审核价为13199.9万元,建设内容包含三条市政主次干道、九条共13.7km市政道路亮化提升工程、三座总规模为20000t/d的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诏安金都自来水厂及管网配套、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综合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对建设单位提供投融资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且在初步设计批复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设计纲要,进行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并提供图纸,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费用已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招标工程的部分项目进行甩项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采购:施工图载明的本工程所需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投融资服务及管理服务:投融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若项目业主自有资金注入,则投融资金额相应减少),资金须按项目业主时间节点要求到位,建设期内项目资金缺口部分使用不再计算投资收益。
2.4.蕞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蕞高投标限价暂按人民币20701.72万元(其中设计费暂按200万元,工程费用暂按20501.72万元)。
2.5.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共73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⑴施工图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⑵施工: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本项目须创建(必须达到)漳州市级优质工程奖“水仙杯”以上(含水仙杯)。⑶采购: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2.8.投融资要求:投融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若项目业主自有资金注入,则投融资金额相应减少),资金须按项目业主时间节点要求到位,建设期内项目资金缺口部分使用不再计算投资收益。在投资偿还期,按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取投资收益,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由项目业主分3年6期等额本金进行支付。项目投资偿还期内,项目业主有权提前还款。自提前还款日起,提前还款的金额中标人不再计取相应的投资收益。若承包人未能按合同期内竣工交付使用,则须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万元,罚款从工程款抵扣,罚款上限为合同总价的3%。若罚款金额超过合同总价3%,且工期延误超过90日历天及以上的,项目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补偿任何费用。承包人不得以工程进度款支付不足为由造成以下情形: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缴纳农民工保证金;②拖欠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闹事;③故意停工;④组织工人上访闹事;⑤提出工期索赔,否则视为违约,出现上述情形的违约金按下述计取从工程款中抵扣: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每发现一次罚款10万元,②拖欠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闹事,每发生一次罚款10万元,③故意停工每天罚款10万元,停工累计30天的,项目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补偿任何费用。④造成工人上访闹事的,每次罚款20万元,且承担所有费用。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⑴工程投资管理方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⑵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⑶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⑵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约并提供资金支持。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⑵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且应为负责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⑶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为负责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其他资格要求: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⑦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日8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6月23日9时30分0秒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6月22日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23日9时30分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上发布。
招标人:诏安金都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金都大道1号,邮编:363500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号东湖大厦1207-1208室电子邮箱: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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