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诏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项目(一期沿海片区)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2.征地范围:四至及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梅洲乡梅东村、梅南村、梅溪村、梅西村、梅山村村民委员会,四都镇西梧村、西张村、上湖村、田美村、西峤村、后港村、盐仓村、东葛头村、东峤村、奇材村村民委员会,金星乡新东亭村、田朴村、
寮村、黎明村、院前村、湖内村、邱城村村民委员会,梅岭镇宫口村、玄钟村、石城村、寮雅村、下河村、下傅村、东门村、南门村、峰岐村、田厝村村民委员会,桥东镇含英村、洪洲村、桥园村、林巷村、林家村、西沈村、仙塘村、澳头村、甲洲村、外凤村、西浒村、村东村村民委员会。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诏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项目(一期沿海片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由梅洲乡、四都镇、金星乡、梅岭镇、桥东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预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预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预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由梅洲乡、四都镇、金星乡、梅岭镇、桥东镇人民政府代表诏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附件: 诏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项目(一期沿海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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