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霄县2020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县《关于云霄县2020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政综〔2020〕8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云霄县2020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二宗土地,其中,P-2004-1号面积6.349296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宗地使用云霄县人民政府以云政综〔2014〕22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P-2004-2号面积2.502269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宗地使用云霄县人民政府以云政综〔2018〕32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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