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02地块、03地块、学校及部分配套道路勘察
漳州城诏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1001的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02地块、03地块、学校及部分配套道路勘察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1]E110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城诏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1项目名称: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02地块、03地块、学校及部分配套道路勘察;
2.2建设地点:该项目投建于诏安县国道228线以南、深桥村以西;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02地块用地面积为31014.24㎡,建筑面积为95597.27㎡;03地块用地面积为36366.30㎡,建筑面积为113191.17㎡;小学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01万㎡,总建筑面积约1.8万㎡;纬十四路至纬十七路(暂定名):设计全长约281.629m。道路红线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横断面拟采用双向两车道。;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承担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02地块、03地块、学校及部分配套道路勘察,满足法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初勘、详勘机械进退场和搬迁以及后续服务等),并积极与设计、监理、施工服务配合;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2.7勘察周期:投标人应于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中间报告;于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各子项目若分期实施,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根据各子项目情况确定。按各子项目分别出勘察报告);并负责配合服务工作至工程竣工归档止。。
1.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勘察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2月27日17: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2年2月28日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 及开标地点 详细地址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甲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勘察综合单价蕞高限价为每米进尺 95 元计取,此费用包含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勘察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以实际完成且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勘察费估算总价暂按¥ 140.98 万元,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漳州城诏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景会路下洲城投办公楼3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帐户名称:漳州城诏房地产有限公司;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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