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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塘乐路4号部分标准厂房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厂房和仓库使用(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标的建筑面积与每月租金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塘乐路4号部分标准厂房三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房...
漳州市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积极开展循环化改造、生态工业、两化融合等示范园区的申报与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1.开展合作共建......
漳州市促进存量工业用地
厂房的,且总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对其新增货梯按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发改委、税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地执行,不再列出。 二、倒逼供而未动或少动的企业加快开发。供而未动或少动已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厂房改造、工矿企业、商业设施和只征地无拆迁等非住宅搬迁改造项目纳入棚改。 (一)50户以下的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房屋质量总体较差,经有资质专业检测单位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评定为C级、D级的房屋,可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 (二)50户以上的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应为前款规定的房屋,或同时满足以下任意4款要求的方可纳入城镇棚户区改......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厂房或将原有厂房在符合规划和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改造升级为4层(含4层)以上,且厂房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对其新增货梯按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市工信局牵头负责统筹全市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工作职能,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企业加快改造升级,促进技改投资增长。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负责奖励资金兑现工作,确保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行土地供应与工程项目并行审批指导意见的通知
厂房租售全国上百园区招商中4000123021 发文字号:漳政办〔2022〕44号 内容概述: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行土地供应与工程项目并行审批指导意见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行土地供应与工程项目并行审批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厂房工业用地可以实行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依法供应。新出让工业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用地面积50亩(含)以下的项目,土地出让金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项目,土地出让金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原则上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用地面积50亩(......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厂房,作为“零地”招商、“腾笼换鸟”等重要载体。对适合标准厂房生产或用地不超过10亩的中小微项目,引导进驻标准厂房,可给予适当租金补助,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园区内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基础上,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地价。园区内工业企业综合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现有项目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建筑配套或附属设施的,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企业不动产权属分割实施意见的通知
厂房、宿舍、办公用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权属清晰、具备产权分割条件,并且符合国家通用建筑标准、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二)不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土地闲置、违法用地和不动产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二、工业企业不动产权属分割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工业企业不动产建筑(构造)物可按幢、层为基本单元办理分割;......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武高速公路南靖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
厂房及配套用房对照附表4执行。 1.对于企业、民用住房建筑物,被拆迁人若在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的,按拆迁房屋的有效面积给予500元/m2奖励,但如果被拆迁人超过镇政府限定的时间签订《协议》的,奖励标准按照每延迟一天递减50元/m2计算。若被拆迁人在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腾房的,按拆迁房屋的有效面积给予300元/m2奖励,但如果被拆迁人超过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完成搬迁......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2022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厂房),宗地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16〕66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2021年第十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厂房),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11〕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2021年第十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厂房),宗地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21〕28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厂房),宗地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21〕28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凡本网注明“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或漳州市各级党政机关”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漳州政府网编辑部,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支持工业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按其转让所需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当年度对我市的财政贡献。 鼓励符合规定新落户的重大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型企业)改造使用老旧厂房及闲置土地,在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安全要求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有工业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或拆旧建新,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按其当年实际改造建成的标准化厂房投资的5%......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支持工业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9〕62号)
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按其转让所需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当年度对我市的财政贡献。 鼓励符合规定新落户的重大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型企业)改造使用老旧厂房及闲置土地,在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安全要求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有工业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或拆旧建新,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按其当年实际改造建成的标准化厂房投资的5%......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厂房、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推动水产加工企业形成集聚效应。打造东山、诏安、漳浦等3个年产值30亿元以上水产加工产业县。 10.培育水产龙头企业和品牌。构建海产品质量全过程追溯管理体系,积极拓展海产品国内外市场,培育产值10亿元以上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家以上。到2023年,打造区域性和全国性驰名水产品牌1个以上,打响漳州石斑鱼、漳州白对虾、漳州罗非鱼、云霄巴非蛤、漳浦河鲀、六鳌紫......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厂房。对小微企业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引导其租赁或购买多层标准厂房;支持各类投资开发主体参与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标准厂房建成后,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前提下,允许对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经信委。 一是实行用地报批......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广告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厂房租赁、土地入股(不改变原地用途)等方式参与园区建设和旧厂房的改造利用。园区路网、地下管网、消防等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由运营商投资建设的,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4.在符合园区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规划范围内企业利用其工业厂房和用地进行改造建设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5.国家扶持园区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厂房、办公用房等非居住用房; 第九条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面向用工单位或就业人员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实施住房管理、出租、收益,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引导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经依法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建设的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住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