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园区10号地块场地使用权招租公告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接朝阳园区10号地块场地使用权招租工作。经研究决定本项目招租形式为公开招租,欢迎各单位前来竞租。
一、项目名称:朝阳园区10号地块场地使用权招租
四、规模及概况:地块面积170717.3平方米
五、租金起始价:地块蕞低限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伍元整(5元整),即总价为853586.5元,价高者得上不封顶。
六、租赁年限:租赁期限60日历天。
1、经营范围:经营的范围需符合国家、福建省及漳州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水电等与租赁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付款方式:地块租金一次性支付,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转至招租人账号。
(1)本招租项目要求竞租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招租项目要求竞租人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十、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
获取招租文件及报名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 幢401号
十一、接收竞租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北京时间09:30
十二、接收竞租文件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 幢401号
十三、开启竞租文件时间:2023年5月6日北京时间09:30
十四、开启竞租文件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 幢401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租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竞租人。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租公告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请竞租人关注。
十六、招租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十七、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 幢401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龙文支行
1、竞租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竞租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需在转账凭据上体现“朝阳园区10号地块场地使用权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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