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201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一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诏政地〔2010〕16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出让宗地面积11.7050公顷,其中出让面积11.0461公顷,土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食品加工)。该宗地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0〕85号文批准农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工业用地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蕞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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